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试行)》(渝教高〔2015〕27号)、《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手册(试行)》和《重庆文理学院数据填报管理实施办法》(重文理教〔2018〕19号)要求,为确保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时、准确、高效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内容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共8个板块102个表格(相比去年增加21个表格),各单位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数据上报、材料提供等基础工作,详细的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上级部门临时性的要求和变化会及时在QQ群(271109749)中发布。
二、数据填报时间进度安排
阶段
时间
填报内容
备注
第一阶段
9月14日—10月20日
9月30日之前完成学校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并填报(第1部分);
10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数据填报。
第二阶段
10月21—10月31日
第一次完整性审核、归档。
第三阶段
11月1日—11月10日
责任单位数据修改完善。
第四阶段
11月11日—11月18日
审核《17-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第五阶段
11月19日—11月28日
第二次完整性审核、归档,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
三、数据填报要求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关系到高校分类评价考核与生均拨款核算等各项工作,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在国家数据平台填报(http://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各单位有一个填报帐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是2017年填报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误的表格,认真如实填报各类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
2.各单位要根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任务分解表》细分任务,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到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数据填报工作总负责人;严格执行《重庆文理学院数据填报管理实施办法》(重文理教〔2018〕19号)中的相关要求,明确每个表的数据采集、汇总、填报、审核事项,优化填报流程。
3.各单位填报人员要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各类填报数据要符合要求,保证质量。10月开始,学校将采取通报制,对不能按期填报、完成质量差、责任意识低等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数据采集、审核、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评估中心信息科,电话:49891702,联系人:郭霞(65045)。有关课程类数据填报事宜,可咨询教学部朱俊(64536)。
特此通知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8年9月13日
本文由http://www.fajaril.net/hzjl/792.html原创,转载请备注出处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