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日前,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渝委宣﹝2019﹞52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代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市人民为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为扎实推动重庆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三)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参评作品范围和条件
(一)作品门类。戏剧类、影视类、图书类、音乐类、美术类共五大类。其中,戏剧类包括舞台剧和曲艺;影视类包括电影(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图书类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和文艺评论(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音乐类主要指歌曲;美术类包括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摄影和其它类型美术作品。
(二)时限要求。2016年10月9日至2019年5月31日之问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
(三)资格审定。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门类作品的申报要求,做好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投权争议,根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取得书面授权。原则上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严禁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参评。
四、奖项及数量设置
(一)为确保评选的权威性、导向性和严肃性,全市评选戏剧类、影视类、图书类、音乐类、美术类作品总数控制在50部以内,参评作品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宁缺毋濫。
(二)对入选重庆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五、工作要求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 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 的通知》(厅字〔2015〕27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中严禁收受馈赠、参加宴请的规定》(中宣办发〔1996〕3号)精神,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保证评选工作廉洁公正。严格执行关于评选工作的回避制度,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专业作家除外)作为主创人员署名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9年5月8日中午12:00为申报期。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作品申报的所需纸质、光盘等材料(含所有作品的电子版及文字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党群部新闻中心办公室(恪勤楼613),经过筛选审核后,由党群部统一进行申报。(联系人:许菲菲,联系电话:15730497181,QQ:15912100)
党群部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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