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8〕83号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校体育
代表队获奖队员学习成绩评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文理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代表队成绩管理办法》(重文理教〔2013〕43号)、《重庆文理学院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重文理教〔2015〕43号)文件规定,体育学院认真核实了本期学校体育代表队队员的获奖类别、名次和成绩评定标准(附件),经教学部审核,段丰伟、雷鸣、胡哲宁等119名代表队员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请所涉学院和学生,主动通知任课教师按照附件中的成绩评定标准予以成绩评定。
根据《重庆文理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代表队成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课程特点及实际情况,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习(或实训)、军事训练等实践环节成绩不在该管理办法之内。尔雅、智慧树通识教育网络选修课程及其他网络学习平台属自主学习形式课程,不纳入重庆文理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代表队成绩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庆文理学院体育代表队队员获奖信息和成绩评定标准
教学部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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