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做好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工作,需对各单位2018年已报预算进行再确认,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2018年必须开展的工作和所需经费,对2018年已报预算再次认真思考、充分论证、认真组织填报。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 实行零结转: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未实施完成的项目实行零结转。除科研、教改项目、培训项目、纵向或横向专项经费、绩效工资、计提的福利基金、自有经费及代管经费结转,其他经费一律不结转;
(二) 2018原则上不考虑大型设备的购置,教学、科研方面的设备用争取的专项解决,预算内资金原则上不予以安排;
(三) 2018年预算申报一定是当年必须支出的才申报,可以在以后年度支出的原则上不申报。
二、预算编制的重点
(一)保证人员经费,保重点项目
首先足额安排财政统发基本工资、按比例计提的各项人员支出经费、绩效工资、学生资助经费等人员经费;其次,优先安排用于明确应由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支出;剩余经费优先保障日常运转。
(二)项目经费全面实行绩效评审
项目所有资金来源,无论是财政资金、还是自有资金都要纳入评审,对一般性项目进行汇总评审,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评审。未通过评审不得组织实施。
三、“编全”、“编严”2018年收入预算
各单位编制2018年收入预算时,应全面、细致考虑各类收入项目,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中,并说明测算依据(附表1)。其中:
1.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和财政生均定额拨款由资产部编制。
2.非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承办的各类培训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编制。
3.科研收入由科技部编制。
4.后勤经营性收入由新叶公司和博达公司提出预算交总务部审核后编制。
5.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和其他未列项目由主控部门编制。
6.其他培训、考证等涉及收费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编制。
四、 “编细”“编实”支出预算编制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的编制
人员经费包括在岗在编人员、外聘人员、离退休人员、学生等发生的工资、保险、福利、助学金等经费。其中教工部、总务部、博达公司、新叶公司等涉及人员经费必须要有相关制定依据,应落实到每个人的标准,且所有人员数据要一致。
2、常规经费的编制
服务部门常规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由资产部编制;
教学执行部门教学维护费由教学部编制;
科研维持费、科研机构、科研平台等科研经费科技部汇编;
学生活动经费、学生资助金等学生相关经费由学工部编制;
其他日常经费由各职能部门按需要进行编制。
(二)项目经费的编制
2018年的项目预算由各二级单位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排序(即:序号排1的为当年最重要最急需安排的项目,序号排2的为当年第2重要第2最急需安排的项目),同一项目可以按照当年支付进度的实际金额分年度做当年的绩效评价预算,即(**项目:2018年支付**元),学校根据当年经费情况按序安排。编制预算时应充分考虑
1.2018年教委规定的兜底性项目保障清单中所有的任务(参考附件4),编制附表2和附表3。具体预算项目编号及名称可对照资产部提供的2017年预算学校下达预算项目清单进行填列(为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原则上原有项目不变,如为一次性专项且已完成可删除)。如确有必须立项的新项目,需附有关说明并经学校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方能立项。如有上级下达专项的,应在收入和支出中同步考虑。
2. 各项目经费由主控部门根据职责统一编制(附表2)。编制时需提供详实可靠的数量指标和价格指标,凡无测算依据明细的项目不能列入预算。
3.教学执行部门或其他部门如有特殊专项需要单独申报的,需提前报至主控部门统筹安排。(教学部邮箱:645773619@qq.com;科技部邮箱:;行政设备购置资产部邮箱:375151914 @qq.com)
4、2017年已申报并获得批准但未实施的项目须另行填报并附相关批准附件。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集体专题研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的预算负总责,预算须经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自觉维护预算严肃性,测算依据切实可行;严禁不切实际支出。测算数据将作为该项目预算执行和经费审计的依据。
3.请各单位2018年1月9日下午17:00前将所需经费预算申请提交资产部计划科(恪勤楼119室),,咨询电话:49891956。
特此通知
附件:
资产部
2018年1月5日
本文由http://www.fajaril.net/xxgk1/64.html原创,转载请备注出处谢谢配合!
下一篇:关于印发《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社科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