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8〕82号
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课程承担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予以启动2018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工作程序
(一)征订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第十九周星期五(2018年7月13日)之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教材征订并将纸质版报教学部。
(二)前期准备
由于下学期正式启用新版教务系统,征订教材之前需完善新系统基础数据,具体安排如下:
1. 2018年7月4日:新版教务系统公司方完成部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复制;
2. 2018年7月5日: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分类将课程调整到相应的节点;
3. 2018年7月8日前:各学院完成所有专业、班级教学任务的录入;
4. 2018年7月9日:新版教务系统公司方同步教学任务数据到教材征订系统;
5. 2018年7月12日前: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完成教材征订;
6. 2018年7月13日:各学院完成本单位教材征订数据汇总并将纸质版报教学部;
7. 2018年7月17日:教学部组织召开2018年秋季教材征订计划评审会议;
(三)征订流程
1. 本次教材征订使用《教材征订系统》进行,进入流程详见附件1。
2. 任课教师根据教材属性分别填写不同的《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2)交到相应教研室,并在《教材征订系统》中完成相应教材征订操作。若选用未经批准立项的自编教材,征订系统中提示第一次选用或上次测评已到期,将进行下一轮测评,同时提交5本以上教材到教学部进行评审。
3. 各二级学院系(教研室)根据教师填写的《教材选用申请表》对选用教材进行初审,同时在系统中根据初审情况对教师教材征订进行审核。
4. 学院教学办主任负责汇总核对各系(教研室)上报的相关信息并提交学院教材建设分委员会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分管教学院长在《教材征订系统》中对学院教材建设分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5. 学院教学办负责将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征订教材在《教材征订系统》 “教材明细”中分类导出,学院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学部,一份学院存档。
6. 学校审批结果下达后,对需要调整的教材,请二级学院及时与教学部联系在《教材征订系统》中驳回修改,并通知相关部门在征订系统中完成审核。
7. 在规定征订完成时间之后报送的教材征订材料,一律作为追订、补订教材处理,并填写《教材追订、补订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学部,一份学院存档,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教材征订注意事项
1.如果教学计划中的课程不需要征订教材,在《教材征订系统》中要点击“不订”。
2.为减少教材征订的回告率,保证教材的到位率,进一步掌握选用教材的更新情况,请尽量选用有出版年月信息的教材或查实教材的出版年月信息。
3.教材征订系统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
三、教材信息查询方式
下载“教材征订群”(QQ群号:18179197)共享栏目中提供的《2018年秋教材征订目录》和《马工程教材目录》,或者登陆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http://www.sinobook.com.cn),查询欲征订教材相关信息。
四、教材回告处理
1.通过学校审核的订单提交教材供应商后,因故无法征订或到货时间在开学之后的,由教材供应商直接向各学院回告,请各学院及时协商处理。
2.请各学院在上报征订计划时注明学院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含手机号码)和邮箱。
3.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加入QQ群(18179197文理学院教材征订)。
五、工作要求
1.教材选用与征订严格按照《重庆文理学院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办法》(重文理教〔2017〕36号)相关规定执行。
2.严格执行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开设规定,统筹协调、落实到位。
3.各二级学院教材建设分委员会须认真评议和审核本单位选用教材,防止错订、重订、多订、漏订或少订等现象发生。凡错订、重订的教材,不得向学生发放;凡漏订、少订的教材,请及时做好补订工作。
4.各课程承担单位应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相关材料(含会议记录及系(教研室)评议记录等)的归档工作。
六、联系方式
教材征订工作由教学部教务科具体协调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49891936聂老师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材征订操作流程;
2. 教材选用申请表;
3. 教材追订、补订汇总表;
教学部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