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科研活动顺利开展,现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放假前,主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组织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2.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做到重点部位重点关注。对假期开展的实验活动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管理真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3.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毒麻药品、危险爆炸性物质、高压气瓶等特种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危险品及大量化学药品,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 规范使用菌种、病毒等各类生化试剂,具有传染性的菌种、病毒须在密封防漏容器中保存,用毕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放假前,各单位务必对所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做好实验室水、电、燃气的安全管理,注意门窗要关严、锁好,发现破损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各二级单位务必在1月24日前将实验室值班安排的电子档材料报送科技部()。
附件:2018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值班表
特此通知
科技部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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