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从2011年起,我市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即依托12371党建信息平台进行。维护好12371党建信息平台,是顺利完成我校年度党内统计工作的基础。现将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维护更新及2017年党内统计年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移
1.查看平台“党员管理”中党员列表,将已毕业或调离本单位,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全部从平台上转出(提交转移申请前请校核完善该党员基本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党费缴纳记录,否则对方党组织可能会退回)。
2.已提交转移申请,但尚未到达目的支部的党员信息(可在“关系转接”—“关系转出”模块查看到具体转移进程)仍会保留在原单位“党员列表”中。请及时与党员本人及所去单位党组织联系,确保其组织关系及时到达目的支部。
二、维护“党组织信息”模块基础数据
1.若进行了基层组织调整,应在平台上及时作相应调整,确保平台上党组织设置与实际设置一致。在平台上进行组织调整时,应将该组织下属党员和入党申请人作相应调整。
2.对党总支、支部各项基本信息,可根据附件1:《12371党建信息平台基础数据校核要点》(以下简称《校核要点》)进行校核。若信息不够完整准确,应及时完善。
三、维护“党员发展”模块基础数据
1.及时录入更新入党申请人信息:
(1)录入2017年入党申请人信息。
(2)删除已经毕业或调离的入党申请人信息(党员毕业或调离,必须在平台上转出组织关系,不能直接删除)。
2.及时录入更新入党积极分子信息:
(1)若该人员信息之前已被录入平台,在“入党申请”模块中找到该人员,点击“确定为积极分子”,将“成为积极分子日期”及“培养联系人”信息完善后保存即可。
(2)若该人员信息未被录入平台,则需在“入党申请”中添加该人员,完善相关信息后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删除已经毕业或调离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
3.及时录入更新发展对象信息:
(1)若该人员信息之前已被录入平台,则在“入党积极分子”模块中找到该人员,点击“确定为发展对象”,将“成为发展对象日期”及“入党介绍人”信息完善后保存即可。
(2)若该人员信息未被录入平台,则需在“入党申请”中添加该人员,完善相关信息后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再确定为“发展对象”。
(3)删除已经毕业或调离的发展对象信息。
注意:根据我校党员发展规律,本学期确定的发展对象绝大多数已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此这部分人员实际较少。
四、维护“党员管理”模块基础数据
1.对平台中已有党员基本信息进行维护与校核,若信息不够完整或者准确,请及时补充完善(凡是党员列表中“完整度”没有出现绿色√的,均表示该党员信息没有完善),点击党员信息编辑页面,将标注了红色星号(共计14项)、是否失联党员、是否流动党员等信息全部完善,正式党员要填写转正日期(参见附件1:《校核要点》),直至信息完整度显示为全部完善为止;若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教职工党员的学历、职务、职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学生党员的“工作岗位”信息,要精确到具体年级,每年都必须更新。
2.及时录入更新新发展党员信息:
在“党员发展”—“发展对象”模块中找到该人员,点击“确定为预备党员”并录入“确定为预备党员日期”,点击“保存”后该人员信息由“发展对象”自动转到党员列表中。然后在党员列表找到该人员,完善更新相关信息。
3.及时完善预备党员转正有关信息:
在“党员发展”—“预备党员”模块中找到该人员,点击“预备党员转正”,选择“按期转正”并录入“转正日期”后保存,再返回该人员信息编辑界面,完善更新相关信息。
4.及时录入从市外转入我校学习工作的党员信息(市内的通过平台转入,不得采用“新增党员”方式添加),并完善相关信息。
5.及时录入本为本支部党员,但之前遗漏掉、未被录入平台的党员信息。若是在我校发展或者从市内转入的,需按照发展党员的操作程序,在“入党申请”模块添加该党员信息,在一步步点击操作为正式(预备)党员;若是从市外转入的,则在“关系转入”中添加 “新增市外转入”,完善相关信息并提交组织部审核通过。(个别党员在我校学习或工作,但未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其信息由组织关系所在地负责统计,不要录入平台。)
五、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党员情况统计表》《入党申请人情况统计表》《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等4张表
1.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为各单位截止2017年12月12日的所有累计数,不能只统计2017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人数。
2.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依次为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即入党申请人中的一部分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一部分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因此,统计入党申请人时,其人数应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人数;统计入党积极分子时,其人数应包含发展对象人数。填表时请注意这三类人员数量上的逻辑关系。
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日程安排,绝大多数发展对象已被所在党支部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此《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若确有数据,应据实填写;若无数据,请填0 。
4.其他需要由各党总支、支部核实、更新的有关信息,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维护工作是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开展的基础,请各党总支、支部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否则2017年党内统计工作将无法开展。党委组织部届时将登录平台,检查各党总支、支部维护更新情况,并作为目标指标考核的依据。
2.请平台管理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照12371党建信息平台基础数据校核要点(附件1),逐一进行信息维护更新。平台维护工作完成后,可从平台中导出各类人员信息的excel表格,通过查看excel表格检查各项信息是否准确完善。各党总支、支部管理员之间应加强工作上的协调配合,杜绝互相推诿扯皮。具体操作规程可参看《重庆文理学院12371党建信息平台操作规程》《重庆文理学院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若遇问题,请咨询党委组织部。
3.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上午10:00前,完成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维护更新工作,并将《党员情况统计表》等4张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联系电话:49891710 电子邮箱:dwzzb312@163.com
重庆文理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3日